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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法新‘枫’景 | 推进清源诉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3-11-16 08:50:34 打印 字号: | |

今年来,永春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张军院长关于“抓实公正与效率,必须做实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清源诉治”系统工程。2023年以来,永春县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0.73%,诉源收案同比下降11.1%,降幅均居全市法院首位。《法治日报》、福建高院《每日要讯》、泉州市委政法委《工作简报》《平安泉州》微公号,《福建法治报》《泉州晚报》等刊文推广我院“诉源治理”工作经验。

 

坚持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着力构建“近邻解纷”长效机制。实现纠纷化解“一盘棋”。

 

近邻法官“一站式”服务

指派19名业务骨干担任“近邻法官”,入驻基层“党建+”邻里中心,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提升调解工作实效,今年上半年,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69份。常态化开展巡回调解、上门立案、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的态势研判,与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等定期召开矛盾纠纷风险分析联席会议,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近邻解纷“一张网”覆盖


与永春县委政法委共同推进特邀调解员工作,联合永春县司法局聘任78名基层“调解能手”担任“特邀调解员”,并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特邀调解员名单,同时推进落实“乡村调解能手”纳入县级人才库项目,享受县级人才待遇。持续推进以法院为主导的“135”庭所共建机制,2023年以来,该机制的成员单位合力化解矛盾纠纷500余件;与县工商联等11家单位签订“总对总”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构建多部门联动、多领域覆盖的“近邻解纷网”。建立“特邀调解员”与审执部门双向挂钩联系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推动“特邀调解员”真聘真用。机制建立以来,共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500余次,诉前化解纠纷380余起。


近邻机制“一体化”推广

 

推动将诉源治理工作列入永春县委“社会治理提能工程”予以推进落实,并将“人民调解、多元调解”等指标列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将“近邻法官”工作成效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内容,将诉前调解数纳入办案考核指标予以评价,有效激发干警内生动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诉源治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多角度、深层次宣传“近邻法官解纷”机制,让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群众了解、支持、参与调解工作,提升群众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永春法院将持续推进“清源诉治”系统工程,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新工作格局,为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永春路径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吕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