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山美水库是 600 万泉州居民重要的饮用取水地,也是福建向金门供水工程水源地,而发源于戴云山脉的永春桃溪则是山美水库的重要水源地,流域安全事关永续发展,事关人民福祉。为守护好这一溪碧水,落实金门供水“清源法屏”保障机制,永春法院积极融入桃溪流域生态保护大格局,强化协同治理,筑牢司法屏障,承担起“确保一泓清水永续输送”的使命与责任。
巡河护岸强督导
携手共护生态美
9月26日是泉州第三个“河长日”,为推动永春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深度融入永春生态多元共治体系,推进生态司法服务与河长制协同发展,永春法院联合永春县河长办、县检察院、乡愁河长以及有关乡镇到石鼓溪、德风溪等桃溪支流开展巡河巡查活动。
干警们认真巡视两岸沿线环境卫生,针对污水整治及支流日常管护等情况展开走访,重点就有无违章建筑物、排污口有无偷排漏排等行为进行排查。通过巡河行动,进一步压实了河湖水生态环境管护职责,有效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的衔接,切实提升桃溪流域生态水环境安全。
凝聚共识增合力
协作机制促发展
为进一步整合力量推进湿地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治理,10月10日,永春法院与永春县检察院、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联合制定并共同签署《关于共同开展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协作机制》文件,探索构建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最优模式”。
《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要协调联动、统筹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修复+司法保护”衔接制度,推动形成一体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永春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增殖放流“凭鱼跃”
法助源头活水来
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助力流域水清岸绿河畅、鱼翔浅底自由。10月16日,永春法院联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永春县河长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检察院等单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龙门滩四级水库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共投放滤食性鲢鱼、鳙鱼100万余尾,皆为适合流域生长、繁殖且符合环保生态要求的鱼种,对净化饮用水源水质、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放流活动结束后,法院干警们向周边居民发放生态保护宣传册,讲解保护水生态环境政策及法律条文。通过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聚法治之力,护碧水澄清。永春法院积极参与构建桃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与治理新格局,持续强化司法服务保障,推进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协作联动,以法治之力守一方水域安澜,护一溪清水东流